云南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7年推免接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9-18 浏览量: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7年推免接收工作方案

学院推免接收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学院院长

副组长

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组员

各专业学位点点长

接收考核组

由若干考核小组构成,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人。

相关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杨老师,0871-65912066;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陶老师,0871-65912020;

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0871-65911228;

确定接收考核名单

原则

1.申请考生应为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考生本科专业符合报考研究生专业的培养要求,一般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3.申请考生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要求。

考核形式和具体要求

1.学院成立推免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接收考核组负责实施接收考核

2.接收考核以专业面试为主。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专业面试命题数量为面试人员的2倍以上,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题作答,每人作答时间为15分钟以上。

3.学院接收推免生面试均采用网络面试的方式开展。面试过程全程全景摄像,监督员全程监督。

4.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接收考核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接收。

接收考核综合成绩占比: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10%;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5%;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俄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1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5%;人文素养10%;举止、表达和礼仪5%

5.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接收名单

6.直博生接收考核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接收条件(与学校文件不同之处)

与学校文件一致。

接收考核工作进程

及具体安排

1.9月10日前,学院草拟推免考核方案、招生专业目录,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开展宣传动员,接受学生咨询。

2.9月21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3.9月22日,我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发送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考核。

4.9月23日-24日,学院组织接收考核面试地点:明德三号楼107; 面试时间:看系统报名情况待定

5.学院组织接收学生提交的体检报告,交校医院审核。

6.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7.学院上报《推免接收名单》。

其他说明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考试作弊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三)不能按时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按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