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
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为提高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本校研究生一流学科的建设步伐,从而提升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等文件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根据学院及中国史学科特点,成立“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各专业指导组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等。
(二)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成立当年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专业指导组成员、拟招生导师等。
(三)“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学院按照导师分配计划,并按导师进行招生,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每年只能录取1名“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未完成的“硕博”连读博士招生计划,可转为学院其他博士生招生类型使用。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原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需是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专业包括历史学院中国史及其他学院的社会学、民族学、政治学、地理学等历史学相关专业。
以“硕博”连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按非定向类别录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 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记录。
(四)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雅思6.0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本科为英语学科并通过学科英语四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在英语国家和地区本科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等(以上认证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五) 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的学术水平较突出,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由历史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与历史学相关,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研究性论文(不含会议综述、报道)。高水平刊物包括:《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期刊;《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期刊;《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在 2000 字以上)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含扩展版、集刊)期刊;全国中文核心刊期刊;其他综合类、专业类刊物发表的文章,由历史与行政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具有较高水平者。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
3.主持过校级(高校)及以上科研项目;
4.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
6.参与出版过学术专著(个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六)申请者须撰写“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其内容需包括:
1.本领域学科发展前沿情况;
2.拟从事研究的课题来源、背景、意义,选题依据及前景;
3.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
4.课题主要技术难点、初步技术路线及完成课题的实验条件;
5.已经进行的研究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果;
6.课题的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7.专题报告用A4纸打印成册,篇幅字数按省级以上课题要求,专题报告格式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撰写。
(七)申请人须获得其硕士导师和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推荐信。
(八)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 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条件
(一) 导师应满足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等要求。
(二)导师须具有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各博士招生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向所在招生单位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云南师范大学拟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计划书》,说明招生需求、培养优势及培养预期目标。
由各博士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遴选出接收教师名单后上报学校,经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与本单位“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同时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材料评审与面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名,提交《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和“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申请表》须由硕士阶段研究生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由申请的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
(二)学院成立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评审专家组,于秋季学期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对进入材料评审的合格申请者,材料评审专家组应全面评定审查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学科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及成果、英语能力英语等材料和“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按百分制进行定量评价(材料评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通过,不再进行后续环节的考核。根据材料评审成绩,筛选出该学科当年“硕博”连读候选生。注:材料评审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封顶100分,超出分值不予计算。
学院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合格名单,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原始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各博士招生单位将进入面试的合格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并核实存在伪造、舞弊等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
(四)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硕博”连读面试考核组(评委中须包含申请人的拟申请博士生导师)进行评审工作。面试考核组应定量评价申请者的素质和能力,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校审批及录取
(一)按照申请人综合成绩(材料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依次顺序择优选出该学科当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合格名单,经博士招生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录取。
六.培养与学位
(一)录取为“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符合学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博士学位;若不能通过中期考评,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培养阶段)。二年级申请“硕博”连读为2+4、三年级申请“硕博”连读为3+3。
七.补充说明
(一)本细则未涉及的相关情况,由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裁定。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细则由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一:材料评审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附件二: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附件一:材料评审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序号 |
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得分 |
1 |
材料评审 |
科研成果、英语等材料(根据博士招生单位评分细则评价) |
60 |
|
2 |
研究报告 |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 |
40 |
|
总分 |
附件二: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 |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
50 |
|
2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0 |
|
3 |
英语听说能力 |
10 |
|
4 |
科研潜质 |
10 |
|
5 |
综合素质 |
10 |
|
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