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行政学院2024年中国史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中国史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为保证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公平、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开展,提高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招生专业:招生专业、导师以《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2.招生计划:学校每年向学院下达招生计划总数,学院按招生方向分配计划,并进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

3.实施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3)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无违纪违法现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现役军人申请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才可申请;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申请,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四)申请人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雅思5.0分及以上;或托福60分及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在英语国家和地区本科以上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五)考生具备较好学术水平,需在相关学科方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学术成果分类与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由历史与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与历史学相关,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研究性论文(不含会议综述、报道);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三);

3.出版过学术专著(个人撰写超过10万字);

4.撰写重要咨询报告,并有厅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排名前三);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

7.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8.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排名前三)。

(六)申请者须撰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专题研究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

1.拟从事研究课题的来源、背景及前景

2.拟从事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3.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独到价值和意义;

4.拟从事研究课题的总体框架、重点难点及主要目标;

5.拟从事研究课题的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进度安排;

6.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7.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研究基础。

注:专题研究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成册;篇幅字数按省级以上课题要求;格式参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撰写。

三、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历史与行政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专家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历史与行政学院的“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开展对考生的材料审查、评价和综合考核工作。

四、报名与申请材料要求

(一)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缴费,并选择拟申请方向,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申请条件,同时还须达到历史与行政学院对申请人学历、英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业方面提出的其他要求。未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相关规定体检标准的申请人,不得报名。

(二)申请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按以下顺序整理,邮寄或提交材料到历史与行政学院,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历史与行政学院将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报名无效。

1.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如无法按时补交,视为自动放弃);海外(境外)留学者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硕士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

4.申请人须有两名所申请学科方向内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由专家签名并用信封密封)。

5.已有的主要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励、科研项目、专著、咨询报告、国家发明专利、科技作品竞赛奖等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按成果的重要程度排序。(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复印件,被检索的论文应有检索证明;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须提交相应证书的复印件;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书或结项书的复印件;出版的学术著作须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等复印件;咨询报告须提交批示或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材料;科技作品竞赛奖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专题研究报告(单独装订成册);

7.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或能证明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

8.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本人签字,相关部门盖章);

10.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11.本人近半年内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或按考试要求体检的材料;

1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无法补交,视为审核不通过。

注:申请者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明德3号楼历史与行政学院209办公室  李老师收(务必使用EMS邮寄,不接收其它方式的快递。信封封面必须注明“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联系电话:0871-65912066  邮编:650500。

(三)资格审查

历史与行政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及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作书面审核意见,提出进入材料评审的合格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包含“材料评审”与“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一)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包括“材料审核”与“专题研究报告审核”。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占60%、“专题研究报告审核”占40%(附件一)。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取消申请资格,不再进行后续环节考核。

1.材料审核

历史与行政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开题报告)、研究基础与能力等;专家组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以及《历史与行政学院中国史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及成绩评定标准》进行评分。专家组对考生的材料审核进行独立评分,计算出所有参评专家的平均分,将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材料审核的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上限为100分,占材料评审成绩的60%。

2.专题研究报告审核

审核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专题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并评分。审核内容包括:选题及国内外研究动态(占15%);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占15%);研究的目标、方法及计划(占25%);研究的内容及创新之处(占35%);研究的基础和保障条件(占10%)。专题研究报告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材料评审成绩的40%。

3.“材料评审”成绩=(“材料审核”成绩×60%)+(“专题研究报告审核”成绩×40%)

4.综合面试考核名单确立

在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对申请人的“材料评审”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2倍拟确定综合面试名单,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环节。拟确定综合面试考核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历史与行政学院网站公布。

(二)综合面试

历史与行政学院成立综合面试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时间不低于30分钟,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1.面试考核内容。涉及: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占50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占2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占10分);科研潜质(占10%)(占10分);综合素质(10%)(占10分)等。

2.面试考核时间及流程。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①考生进行自我介绍;②考生随机抽取专业知识题和专业英语题并回答问题;③专家组现场提问(包含中文和英文),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回答。

3.面试考核程序及规范要求。纪检员全程参与监督,并进行全程全景摄像。面试结束后,面试教师、纪检员须当场在《面试成绩计分表》上签字,严禁涂改。在面试现场,所有导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并上交统一管理。面试过程中严禁出现导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面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间与地点和面试考核时间同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此项工作由学部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负责,考核时要结合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进行,必要时可申请查阅考生档案。

六、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评审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组成。

考生考核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历史与行政学院网站公布。

七、录取阶段

1.根据招生计划分配,在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对进入综合面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人选,并上报学校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进行公示。

2.如若专业内某一导师没有合格生源,则可将计划调至专业内其他导师;也可将计划收回至学院重新分配。

3.考核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拟录取时如果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如仍出现分数相同,则按材料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拟录取。

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和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原则上当年最多招收2名博士研究生,其他导师原则上当年最多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八、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开展体检,审核体检报告。

九、其它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招考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向历史与行政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监办公室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2.本细则中关于申请条件中的“学术水平”成果的说明。(1)“学术论文”: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指CSSCI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学术论文应已公开发表,且是报名截止日之前已发表,论文录用通知等不作为资格审核和材料评审的依据;(2)“学术专著”:学术专著的认定以 CIP 数据“著”字样为准;如果是参与撰写的“专著”,须在著作的前言或后记注明所撰写的章节及内容。(3)“科研成果奖”:是指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评奖,不包括学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颁发的各类科研奖励;(4)学术成果认定的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下发《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云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等执行。

3.本细则由历史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细则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十、联系方式

历史与行政学院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0871-65912066;联系人:李老师;办公地点:云南师范大学明德3号楼历史与行政学院209办公室。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一材料评审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

得分

基础

分段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公开发表过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由历史与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与历史学相关,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研究性论文(不含会议综述、报道)

60分

(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三)

出版过学术专著(个人撰写超过10万字)

撰写重要咨询报告,并有厅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排名前三)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排名前三)

加分

分段

外语水平

已获得专业八级或相当外语水平

5分


已获得CET6或相当外语水平

2分

已获得CET4或相当外语水平

1分

学习成绩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平均成绩90分及以上

5分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

3分

硕士论文

硕士论文注重从选题、创新性、基础知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5分


3分

发表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SCI、EI、SSCI、CSSCI

15分/篇


CSSCI(扩展版、集刊)

12分/篇

中文核心期刊

10分/篇

E类论文(正式出版的非商业性的学术性正刊论文)

4分/篇

(不得超过2篇)

F类论文(发表在以商业盈利为目的的期刊、报刊等刊物的论文及增刊、论文集等)

2分/篇

(不得超2篇)

科研项目(参与科研项目不计分)

主持国家级项目

15分

主持省部级项目

10分

主持校厅级项目

4分

主持其他级别项目

2分

学术著作

独著

15分

合著或参著

1.5分/万字

科研获奖(参与可按权重计分)

国家级

15分

省部级

10分

校厅级

4分

其他未列入上述的学术成果

经专家组认定评分

研究报告

审核

内容包括:

选题及国内外研究动态(15%);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占15%);研究的目标、方法及计划(占25%);研究的内容及创新之处(35%);研究的基础和保障条件(10%)。

注重从理论性、前沿性、可行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导师评审打分


总分



附件二: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序号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得分

1

对本学科的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本学科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50


2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0


3

英语听说能力

10


4

科研基础

10


5

综合素质

10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