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为安全、公平、科学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历史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学院副书记、各硕士点负责人、纪检委员担任成员。
二、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复试比例
(一)复试形式
1.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
2.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地点设在呈贡校区明德3号楼历史与行政学院)。
(二)复试时间
中国史:3月30日(周四)笔试、4月1日(周六)面试
学科教学(历史):3月30日(周四)笔试、4月1日(周六)面试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3月30日(周四)笔试、4月1日(周六)面试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硕MPA):3月31日(周五)笔试、4月2日(周日)面试
三、复试考生提交材料事宜
(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应届考生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3. 《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
4. 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往届考生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 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3. 《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
4.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部队学历考生
1. 所有往届考生、部队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复试资格。
申请方法如下:
(1)考生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参考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若考生在线学历验证不成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云南省范围内可至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 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考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四)毕业学校及个人信息变更的考生
获得最后学历后,毕业学校名称变更、本人身份证号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复试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人身份证号码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须注明为同一人)。
(五)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聘选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项目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加分无效。
注: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下达的名单为准。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 《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入伍批准书》一般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
2. 《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一般由考生个人持有。
3. 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免初试考生
荣立二等功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八)其它材料
1. 所有考生在复试的时候必须提供“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准考证。
2. 所有考生复试前必须一并提交《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考生下载打印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3.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交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注:含有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也可)。专科毕业满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交专科成绩单,同时还须提供进修过不少于三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并加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不提供成绩单的,将影响复试成绩。
4.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含证件封面及个人信息页)。学生证遗失的,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九)材料的提交方式
1. 提交时间:3月29日(周三)9:00—17:00。
2. 提交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明德3号楼历史与行政学院1楼大厅报到处。
3. 提交方式:3月29日报到时现场提交。
考生在复试前,严格按照我院的要求提交材料。因考生不按时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全或提交材料有误等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费收费事宜
(一)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
(二)缴费方式
3月29日报到时,现场交费。仅支持现金缴纳,不设找补。
五、复试报到及面试顺序抽签
(一)报到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明德3号楼历史与行政学院1楼大厅报到处
(二)报到时间
3月29日(周三)9:00—17:00。
(三)面试顺序抽签
1. 时间:报到时完成面试顺序抽签。
2. 方式:考生至报到现场在复试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抽签。
3. 考场及面试顺序:抽签顺序直接决定考生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
六、复试内容
(一)专业笔试
1. 专业笔试内容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科目。专业科目和加试科目须与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学院不得擅自更改。
2. 专业笔试必考科目
专业 |
笔试必考科目 |
学科教学(历史) |
历史学科教学论 |
中国史 |
中国史综合考试 |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 |
公共管理综合考试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硕MPA) |
综合素质测试 |
政治理论 |
3. 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考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 |
加试必考科目 |
学科教学(历史) |
历史学综合考试 |
中国史 |
中国史前沿问题 |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 |
公共管理热点问题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硕MPA) |
无需该科目笔试 |
4. 专业笔试要求
专业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场全程摄像,笔试过程中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面试
1. 考核内容及分值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按照报到时的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
(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
(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西班牙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
(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
(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
2. 题量及时间
每位面试考生的综合面试所抽题目为4题(其中专业1题、英语1题、考官随机提问专业题2题)。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自己提前结束复试除外)。
3. 考生抽题
(1)面试试题以套题的形式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考生当场抽取题目并作答。
(2)每套面试题均为综合面试题。每个复试专业的套题数是考生人数的1.5倍。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可下载)。
(2)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时间约5分钟。
(四)心理测试
1. 学院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提前1-2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调后安排。
(五)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复试具体安排
(一)历史与行政学院复试具体安排
招生专业 |
报到/抽签/心理测试 |
专业科目笔试 (所有考生) |
加试科目笔试 (同等学历、跨专业、调剂考生) |
面试 |
体检 |
学科教学(历史) |
3月29日(周三)9:00-17:00 明德3号楼 历史与行政学院1楼大厅 |
3月30日(周四)上午9:00-11:00 明德3号楼101教室 |
3月30日(周四)下午14:00-16:00 明德3号楼101教室 |
4月1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具体时间段根据抽签顺序决定 |
拟录取一周内完成体检 |
中国史 |
3月30日(周四)上午9:00-11:00 明德3号楼101教室 |
3月30日(周四)下午14:00-16:00 明德3号楼101教室 |
4月1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具体时间段根据抽签顺序决定 |
公共管理 (学术学位) |
3月30日(周四)上午9:00-11:00 明德3号楼101教室 |
3月30日(周四)下午14:00-16:00 明德3号楼101教室 |
4月1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具体时间段根据抽签顺序决定 |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专硕MPA) |
3月31日(周五) 科目一:9:00-11:00 科目二:14:00-16:00 明德3号楼101教室 |
无 |
4月2日(周日)上午8:30开始, 具体时间段根据抽签顺序决定 |
(二)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 面试要求
详情请阅读云师大研招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链接: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807.htm
2. 笔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和文具,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15分钟禁止交卷。
(2)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依照监考员指示入座。
(3)单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者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1小时可以交卷。
(4)考试期间,所有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待考试结束后,由监考员清点试卷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5)考生答题使用黑色钢笔(中性笔)手写答题,答题纸由监考员统一发放(考生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写上报考学院、专业、考试科目、考生号和姓名,然后在答题纸相应的指定区域答题)。
(6)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一切设备、物品入场。
八、录取原则
(一)录取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提高分数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学院的相关专业继续执行。
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1. 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
1. 考生初试成绩占50%。
2. 考生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3. 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1)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
(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
4. 在部队获得2等功以上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
1. 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 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除外)。
3. 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
(四)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五)考生资格复查
考生拟录取后,学院会通知考生将所有复试材料原件、笔试试卷、体检表、承诺书等一并通过EMS邮寄至学院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统筹做好复试工作中的疫情防控。调剂复试期间,招生学院要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相关要求,配合学校做好复试期间工作人员及复试考生的疫情防控,确保学校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学校研究生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提前组织专家命制足够的试题,进一步完善复试试题题库建设,避免重复使用,造成泄题。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四)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五)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
(七)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招生学院要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存档备查。
(九)学院复试结束后,成绩的统分、核分必须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
(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
十、其余事项
(一)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学院复试对考生的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中相关的内容。
(二)考生入校与离校要求
1. 考生按照“统一入校、统一离开”的原则,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由学院工作人员带领下统一入校参加复试。考生的入校报备事宜由学院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
2. 学院在考生入校时候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入校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外来人员入校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提供下载)入校。入校后考生在学院划定的区域内参加复试,复试期间禁止无故离开学院划定的区域。
3. 考生入校参加复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4. 按照分批错峰入校的原则,学院必须在上午7:50、下午13:00前完成考生入校的相关事宜。学院考生安排从5号门进入。
5. 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考生由学院工作人员带队按照入校的路线离开学校。
(三)学院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学院复试场地要求
1. 复试期间,复试场地保证通风换气,复试结束后立即清洁消毒。
2. 复试场地中,复试考生必须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导师等)保持2.5米以上的间隔。
3. 复试场地(含备考室)必须配备手消和备用的口罩。
4. 学院设立至少1间备用的复试考场。
(五)应急处理
1. 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的情况,由学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带领考生离开复试现场,并立即联系校医院进行处置,同时启用备用复试考场,并对原复试考场开展消杀工作。
2. 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等情况,由学院立即更换备用人员,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
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266(纪检处)
0871-65912066、0871-65912778(历史与行政学院)